“流氓”的由来

“流氓” 一词今天与古代的意思完 全不同。在古代,“流氓”是脱离了古代 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——田地,因此 没有正当的业务可靠且又愚昧无知的 社会底层成员。到了清朝,“流氓”的意 思开始转为“浮浪为事者,犹日本谓浪 人,北京谓土混混,杭州谓光棍,扬州谓 青皮。”(胡祖德《沪谚外编·新词典》)。 《清稗类钞》中说“流氓”:“此类随地皆 有,京师谓之混混,杭州谓之光棍,扬州 谓之青皮,名虽各异,其实一也。”该书 还说:“上海之流氓,即地棍也。其人大 抵各戴其魁,横行于市,互相团结,脉络 贯通,至少可有八千余人。平日皆无职 业,专事游荡,设阱陷人。”
1931年,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 作题为《流氓与文学》的讲演,他说:“流 氓等于无赖子加上壮士、加三百代言。 流氓的造成,大约有两种东西:一种是 孔子之徒,就是儒;一种是墨子之徒,就 是侠。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,可是后 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,就慢慢地演成了 ‘流氓’。”文中的“无赖子”、“壮士”、“三 百代言”都是日语词汇,即无赖、流氓、 痞子的意思。这里使用日语词汇,大概 与此文先期刊发于日本有关,不过,除 了“三百代言”一称外,其他如“无赖 子”、“壮士”等称,中国自古即有之,也 作流氓解。
《汉语大词典》对“流氓”一词作如 下解释:一是本指无业游民,后用以指 不务正业、为非作歹的人;二是指施展 下流手段、放刁撒泼等行为。这就是我 们今天所理解的“流氓”一词了。